超6万亿增值税完成立法,有何变化和影响?
与现行的制度相比,尽管增值税法延续此前税制框架,维持现有三档税率不变,保持总体税负不变。但也有不少小变化。
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完成立法,影响深远。
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通过的增值税法共6章,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从现行国务院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上具有标志性意义,使得增值税法制化迈上新台阶。与现行制度相比,增值税法保持现行税制框架总体不变以及保持现行税收负担水平总体不变,但在此之下也做了一些变革,以法律形式巩固相关改革成果,进一步健全现代增值税制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提升征管效率等,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增值税法变化
早在1993年底,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开征增值税。此后增值税改革不断,比如2016年营业税全面改为增值税,2017年增值税税率由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并逐步降低税率,2019年增值税留抵退税逐步推开等。
一般来说,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
目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第一大税种。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国内增值税收入约6.9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约38%。2024年前11个月增值税收入约6.1万亿元,占比约38%。目前增值税纳税人超6000万户,而由于商品、服务等都含有增值税,因此增值税又与老百姓息息相关,这也使得增值税立法备受关注。
施正文表示,经过多年改革,中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立法条件成熟。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下,增值税法经过三审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具有里程碑意义。
与现行的制度相比,尽管增值税法延续此前税制框架,维持现有三档税率不变,保持总体税负不变。但也有不少小变化。
施正文表示,此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多个档次,此次增值税法将其统一为3%。这意味着以前如适用5%征收率等降为3%。目前实践中一些优惠政策之下实际征收率(1%)低于3%的,由于相关优惠政策依然保留,在增值税授权之下,这一优惠政策依然保留。
一些此前改革成果也以法律形式被巩固下来。施正文举例,比如增值税法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允许纳税人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这就相当于法律上明确了纳税人有增值税留抵退税权利。
增值税留抵退税自2019年全面推开以来,尤其是2022年实施了超2万亿元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大幅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激发了市场活力。而这一制度写入法律,将稳定企业预期。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告诉第一财经,将增值税暂行条例或部门规章上升为法律,意味着基本税收要素以基本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会保持稳定,这有助于市场主体形成对包括增值税在内的生产经营外部环境和制度成本的合理认知和预期。从近年来的税收立法进展看,大多采取了税制平移的办法,税收制度本身变动并不大,但仍对稳定市场预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施正文表示,增值税法中有些变化细微,但从法律本身很难辨别,这需要后续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予以明确。比如增值税法中,明确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与应税交易相关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这里的“与应税交易相关”具体指的是什么,如何界定,这就需要后续增值税实施条例给予解释。而这一界定严格或宽松,将对企业扣税产生影响。
“增值税法只是以法律形式确定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但一些执行细节需要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明确,因此未来增值税法变化还有待观察后续出台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施正文说。
罗志恒认为,增值税上升为基本法律后,税制的调整需要经过更为严格的法定程序,由税法确立的企业、居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将更加透明、更加规范,这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信心,释放微观主体发展活力。
改革不停
作为第一大税种,在新一轮财税改革中,增值税依然是重头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深化财税改革任务中,明确要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
施正文分析,此次增值税法中也给予国务院相关授权,这一方面在兼顾法律稳定性的同时,也给增值税改革预留空间,并结合经济社会形势灵活调整。
“比如当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过多,这也是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不畅的一大原因,未来是否结合经济社会形势适当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门槛,值得关注。”施正文说。
此前比较受关注的增值税税率三档简并为两档,在施正文看来短期内条件不成熟,不会推出,但这一改革方向未变,需要在未来条件成熟时稳步推进。
罗志恒认为,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几乎覆盖所有行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对经济社会有广泛影响。因此,增值税改革不能仅从短期逆周期宏观调控的角度出发,更要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从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和落实国家重点战略任务的全局出发,系统谋划、稳步推进。这对增值税改革要实现的目标以及实施路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他表示,稳定宏观税负要求未来改革中要进一步强化增值税的财政收入筹集职能,不宜再推出大规模的增值税减税政策。可保持现行13%的增值税基本税率不变,取消不必要的增值税优惠。
未来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将是增值税改革重头戏。罗志恒建议,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承受能力妥善解决历史存量问题,择机对相关行业退还存量增值税留抵税额。逐步建立统一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期末留抵税额不再区分存量和增量,统一进行无差别的期末留抵退税,并逐步放宽增值税留抵退税门槛,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期限,简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流程。
数字经济时代,增值税如何与新业态相适应也是未来改革看点,尤其是如何优化政府间增值税收入分享机制,备受关注。
此次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距离增值税法实施还将有一年时间。
罗志恒表示,这符合我国既往税收法律制定与实施的惯例,即从税法颁布到正式实施一般会预留6~12个月的准备期。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其立法涉及的法律法规条款更新、征收管理调整等范围较广,给予充裕的准备期,有利于为增值税法顺利实施提供更充分、更全面的保障。
他表示,另一方面,预留一年准备期有利于企业和居民充分了解即将实施的增值税法规定,从而形成稳定预期并做好充分应对。预期是微观主体对未来经营前景等的整体看法。增值税是流转税,影响商品或服务交易的各个环节,给予微观主体充分了解增值税法及相关规定变化的时间,有利于居民和企业充分做好相关应对和准备,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冲击,从而更好地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施正文表示,增值税法比较复杂,很多细节有待后续增值税实施条例明确,而实施条例制定具有一定难度,需要研究和调研,预留一年时间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